乐官(拼音yuè guān,注音ㄩㄝˋ ㄍㄨㄢ),指掌管音乐的官吏,明代刘基《郁离子·千里马篇》中“乐官传视之曰:希世之珍也”印证其职能 [1-2]。外文名official musician [1]。
乐官职能包含制定音律、管理乐器、教授乐舞及规范礼仪用乐 [3] [8]。周代以大司乐为乐官之长,兼管学校教育;明代太常寺乐官专司祭祀雅乐,设协律郎、司乐等职,掌管审音定律与乐舞生考核 [3-4] [9]。乐官体系分中央与地方层级,含采诗官、太师等职,具备甄别民歌、整理音律等功能 [6] [8]。
该制度肇端于商周,商代乐官已参与祭祀活动,周代形成春官系统职官体系 [8-9]。汉代分设太乐署掌雅乐、乐府掌俗乐;唐代太常寺辖太乐署与教坊,形成雅俗分治格局 [5] [7]。宋代沿袭大司乐称谓,至明发展为专掌雅乐的定制 [3-4]。
- 中文名
- 乐官
- 拼 音
- yuè guān
- 外文名
- official professional musician
- 注 音
- ㄩㄝˋ ㄍㄨㄢ
- 出 处
- 《郁离子·千里马篇》
解释
播报编辑
掌管音乐的官吏。 [1]
出处
播报编辑
乐官传视之曰:“希世之珍也”。——明·刘基《郁离子·千里马篇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