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义词偿付能力(保险公司履行财务责任的能力)一般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
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的能力,由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风险综合评级三项指标构成 [4] [6]。根据2024年一季度数据,13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未达标,其中10家风险评级为C类、3家为D类 [1] [8]。监管标准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%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%、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[3-4]。未达标公司需采取整改措施,如增资、优化治理结构等 [1] [7]。部分险企通过改善经营或资本补充提升评级,如长生人寿风险评级由C类升至B类,北大方正人寿通过增资使偿付能力达标 [1]。
- 中文名
-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
- 类 型
- 能力
- 对 象
- 保险公司
- 行 为
- 偿付
达标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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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2024年一季度:
- 162家保险公司中13家未达标,其中8家财产险公司、5家人身险公司 [1] [7-8];
- 安心财险因偿付能力充足率-874.01%持续严重不足,被暂停车险新业务 [1] [7];
- 三峡人寿因战略风险连续评为D类,华汇人寿因治理问题连续8季度评为C类 [1] [8];
- 渤海财险、前海财险因资本占用过高或流动性风险评为C类 [7-8]。
整改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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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达标公司需通过增资、优化投资结构、加强风险管理等方式提升偿付能力 [1] [3] [7]。例如:
- 北大方正人寿通过增资使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,但风险评级仍受历史因素影响 [1];
- 长生人寿通过改善经营管理,风险评级由C类提升至B类 [1];
- 平安养老因操作风险得分下降,需强化资本规划 [3]。
发展趋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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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监管标准优化后,中小险企偿付能力预计提升13-18个百分点 [3]。2024年二季度数据显示,4家寿险公司因风险评级未达标仍处于整改阶段 [9]。监管机构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%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%的公司实施重点核查机制 [7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