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汇头寸是指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账户上外币收付的数额 [3] [5-6]。当买入总额超出卖出则形成超买持有(多头寸),反之则形成超卖持有(空头寸),买卖总额相等则为均衡持有 [6]。中国自2005年起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,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头寸实行法人统一核定、限额管理原则,并按日考核监管 [2]。头寸管理方法包括头寸限定法和亏损控制法,通过制定交易限额与止损点防范汇率风险 [4]。
- 监管机构
- 国家外汇管理局(负责核定银行头寸限额并进行日常管理) [1-2]
- 管理区间
- 下限零、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 [2]
- 考核方式
- 按日监管 [1]
- 管理原则
- 权责发生制 [1]
- 表现形式
- 多头寸/空头寸 [6]
定义与表现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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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汇头寸反映银行在特定时点因外汇交易形成的资金敞口状况,具体表现为三种形态:
- 1.超卖持有(空头寸):外汇卖出总额超过买入 [6]
- 2.超买持有(多头寸):外汇买入总额超过卖出 [6]
- 3.均衡持有:买卖总额基本持平 [6]
管理政策演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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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05年9月: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头寸管理办法,将结售汇周转头寸扩展为综合头寸,管理区间设定为下限零、上限核定限额 [2]
- 2010年10月:发布《关于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明确头寸涵盖范围包括客户结售汇、自身交易及银行间市场交易,强化法人统一核定与按日考核机制 [1]
管理原则与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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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寸管理需遵循以下原则:
- 限额管理:总限额根据银行体系需求动态调整 [2]
- 按权责发生制核算:无论资金是否交割均计入头寸 [1]
主要风险管理方法包括:
- 头寸限定法:通过设定单币种或整体外汇交易额度控制风险 [4]
- 亏损控制法:设置止损点限额及时平仓止损 [4]